赠送干股能承担损失吗
三门律师
2025-05-04
结论:
赠送干股是否承担损失取决于干股持有者是否登记为公司股东,未登记一般不承担,登记则需按规定承担,存在欺诈等情形可撤销协议避免不合理损失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,干股持有者若未登记为公司股东,仅按协议享有分红权,由于未实际出资且未在工商登记体现股东身份,通常不用承担公司经营损失,无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而若干股持有者进行了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,在公司对外有债务等损失时,需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,即便干股是赠送的也不例外。不过,若能证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相关协议,避免承担不合理损失。若您在干股赠送及责任承担方面有任何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赠送干股承担损失情况因干股持有者是否登记为公司股东而异。未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干股持有者,仅依协议享有分红权,通常无需承担公司经营损失,因其未实际出资且未在工商登记体现股东身份,不具有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2.已进行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的干股持有者,需按公司法规定承担责任。公司出现对外债务等损失时,股东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,即便干股是赠送的,登记后也有此义务。
3.若有证据证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相关协议,避免承担不合理损失。建议在接受干股时,明确权利义务,详细审查相关协议;发现存在欺诈等情况,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干股持有者未登记为公司股东,仅按协议享有分红权,通常无需承担公司经营损失。原因在于其未实际出资,工商登记里也未体现股东身份,所以没有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(2)干股持有者进行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,就需依据公司法规定承担责任。当公司存在对外债务等损失时,股东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。即便干股是赠送的,登记后也需履行此义务。
(3)若有证据表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相关协议,进而避免承担不合理损失。
提醒:接受干股时,要明确自身是否进行工商登记,若存在可能的欺诈等情况及时保留证据,建议咨询以应对不同案情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未登记为公司股东,仅依协议享有分红权,无需承担公司经营损失,因为既未实际出资,工商登记也无股东身份,无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(二)若进行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,需按公司法规定,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,即便干股是赠送的,登记后也有此义务。
(三)若有证据证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相关协议,避免承担不合理损失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,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若干股持有者未登记为公司股东,仅靠协议获分红权,通常无需承担公司经营损失。因其未实际出资,工商登记也无股东身份,无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2.若干股持有者已完成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,就要按公司法规定担责。公司有债务等损失时,股东需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担责,赠送的干股也不例外。
3.若能证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可走法律途径撤销协议,避免不合理损失。
赠送干股是否承担损失取决于干股持有者是否登记为公司股东,未登记一般不承担,登记则需按规定承担,存在欺诈等情形可撤销协议避免不合理损失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,干股持有者若未登记为公司股东,仅按协议享有分红权,由于未实际出资且未在工商登记体现股东身份,通常不用承担公司经营损失,无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而若干股持有者进行了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,在公司对外有债务等损失时,需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,即便干股是赠送的也不例外。不过,若能证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相关协议,避免承担不合理损失。若您在干股赠送及责任承担方面有任何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赠送干股承担损失情况因干股持有者是否登记为公司股东而异。未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干股持有者,仅依协议享有分红权,通常无需承担公司经营损失,因其未实际出资且未在工商登记体现股东身份,不具有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2.已进行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的干股持有者,需按公司法规定承担责任。公司出现对外债务等损失时,股东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,即便干股是赠送的,登记后也有此义务。
3.若有证据证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相关协议,避免承担不合理损失。建议在接受干股时,明确权利义务,详细审查相关协议;发现存在欺诈等情况,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干股持有者未登记为公司股东,仅按协议享有分红权,通常无需承担公司经营损失。原因在于其未实际出资,工商登记里也未体现股东身份,所以没有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(2)干股持有者进行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,就需依据公司法规定承担责任。当公司存在对外债务等损失时,股东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。即便干股是赠送的,登记后也需履行此义务。
(3)若有证据表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相关协议,进而避免承担不合理损失。
提醒:接受干股时,要明确自身是否进行工商登记,若存在可能的欺诈等情况及时保留证据,建议咨询以应对不同案情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未登记为公司股东,仅依协议享有分红权,无需承担公司经营损失,因为既未实际出资,工商登记也无股东身份,无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(二)若进行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,需按公司法规定,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,即便干股是赠送的,登记后也有此义务。
(三)若有证据证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相关协议,避免承担不合理损失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,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若干股持有者未登记为公司股东,仅靠协议获分红权,通常无需承担公司经营损失。因其未实际出资,工商登记也无股东身份,无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2.若干股持有者已完成工商登记成为正式股东,就要按公司法规定担责。公司有债务等损失时,股东需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担责,赠送的干股也不例外。
3.若能证明干股赠送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可走法律途径撤销协议,避免不合理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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