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离婚协议书实例
三门律师
2025-04-30
以下是一份唐山离婚协议书的实例,供参考:离婚协议书甲方(丈夫):张三,男,19XX年X月X日出生,身份证号码:XXXXX,住所:唐山市XX区XXX街道XXX号。乙方(妻子):李四,女,19XX年X月X日出生,身份证号码:XXXXX,住所:唐山市XX区XXX街道XXX号。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,已达离婚协议,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一、财产分割1.房地产:位于唐山市XX区的房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,乙方同意放弃该房产的所有权益。2.动产:家用电器、家具等动产归甲方所有。3.账户存款:双方共同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XX元,由甲方全部取得,乙方放弃其份额。4.其他财产:双方确认除上述财产外,没有其他共同财产。二、债务处理1.双方确认现有共同债务为人民币XX元,由甲方承担偿还责任。2.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。三、子女抚养1.未生育子女,故无需安排子女抚养事宜。四、其他约定1.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2.如有争议,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甲方(签字):___________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(签字):___________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意事项:1.本协议需经双方自愿签订,不得有任何一方被胁迫或威胁。2.协议内容应合法、公平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。3.建议在签署前咨询专业律师,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4.离婚协议书可以选择公证,或直接提交至法院申请离婚。这份实例仅供参考,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,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内容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: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,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,除非法律另有规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4条:夫妻对外债务,由夫妻共同承担;但是,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,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6条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,夫妻对外债务,由夫妻共同承担的规定,理解为: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仅属于夫妻一方个人,否则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7条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四条规定,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,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,理解为:如果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已由该夫妻一方承认或者人民法院判决,其他债权人主张债务清偿的,应当适用前述规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:子女无论出生在婚内还是婚外,都享有与父母平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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